周末青簡丨歡迎檢察官首登青衿博士講堂!
編者按
9月12日,湖北省法院舉辦第二屆“青衿”博士講堂,8位青年干警圍繞“以數字司法賦能湖北支點建設”的主題,深入探討了數字技術在司法審判中的創新應用與實踐。
今天,我們特別選取一位檢察官和一位法官的精彩分享。這是檢察官首登青衿博士講堂。
徐永芳檢察官,所在團隊研發的“政務數據云監督模型”,在全國首屆檢察機關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競賽中斬獲一等獎,她分享了運用“數字天地圖模型”,敏銳洞察社會治理漏洞的經驗。
張政法官,辦理的多起案件入選“全國打擊醫美行業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和“全省法院優秀案例”,他分享了運用“算法風險雷達”,精準識破碎片化口供背后證據造假的心得。

武漢大學法學博士在讀。曾獲全國優秀公訴人、湖北省優秀檢察官等榮譽,系全國檢察機關普通犯罪檢察人才庫成員。先后參與辦理了多起大案要案,被記三等功。制發的多份檢察建議被選為全國優秀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全省優秀社會治理檢察建議。
曾代表湖北省檢察機關參加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辦的全國檢察機關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競賽,團隊研發的“政務數據云監督模型”榮獲全國一等獎。

檢察機關在湖北支點建設中發揮著法治保障護航的作用。數字檢察以其智能化、精準化能力,正成為破解傳統監督局限、補齊社會治理短板的強大引擎,為支點建設注入新動能。

一、執數字檢察之 “智”,破監督效能之 “限”,為支點建設蓄足生態承載力
生態環境優渥、文化繁榮興盛是支點的顯著特征之一。湖北省檢察院模型團隊研發的“政務數據云監督模型”獲全國首屆檢察機關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競賽一等獎,其核心在于打破“數據孤島”,通過智能規則在海量數據中精準發現履職缺位、監管漏洞及犯罪線索。
使用該模型發現案件線索辦理了一例典型案件:S市水政支隊對“余甲”運輸無合法來源砂石罰款15萬元。模型預警發現,其一,余甲在同年另有兩次同類處罰,其“一次非法采砂、兩次非法運輸”行為已涉嫌非法采礦罪;其二,該案罰金遠超省內同類案件平均值的7.5倍,或存在執法違規。
模型通過關聯船舶登記、戶籍數據,發現涉案船只多次作案,且船主“余乙”與余甲系親屬,亦有同類處罰記錄,研判為共同犯罪。檢察機關據此監督立案,最終挖出一個以余乙、余甲為首,長期在長江“采、運、銷”涉砂的犯罪團伙,刑事立案50余人,并移送瀆職線索、提起公益訴訟。
此案彰顯了數字模型“以人找案、以案找人”的強大能力,通過對政務數據的關聯碰撞,極大提升了法律監督質效,為守護長江生態環境、蓄足支點建設的生態承載力提供了有力支撐。
二、借數字檢察之“能”,補社會治理之“缺”,為支點建設夯實社會穩定底盤
支點建設離不開安定團結的社會環境。我們將犯罪數據與地理信息結合,自主研發“刑事犯罪數字地圖模型”,旨在從數據中洞察社會治理風險。
該模型發現轄區短期內連續發生多起利用網約車運送毒品案件,暴露出平臺監管漏洞。基于此發現,我們迅速依法向某公司制發檢察建議,從強化平臺主體責任、構建常態監管機制、提升駕駛員防范意識三方面提出整改要求,獲企業全盤接受。同時,我們以此為契機,積極推動黨委統籌、部門協同——向區委報送專題報告,會同法院、公安、司法局會簽工作指引。
在短短3個月內,不僅推動了網約車涉毒案件與涉案公司數量“雙下降”,更有駕駛員主動舉報涉毒線索,公安機關據此繳獲大量毒品。以檢察建議為小切口,我們推動了毒品治理大格局的形成,為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夯實支點建設的社會穩定底盤貢獻了檢察力量。
數字檢察不僅是技術革新,更是監督模式與社會治理方式的深刻變革。它讓我們能以數據為眼,洞察隱患;以模型為槳,提升效能。我們將繼續深化數字賦能,以高質效法律監督與服務,為湖北的支點建設提供更加堅實的司法保障。

華中科技大學2012級經濟學碩士、2021級法學碩士,從法警到法官助理,從綜合部門到信訪部門,歷經多崗位鍛煉。
入額后,一直從事刑事審判工作,辦理的多起疑難復雜案件,先后入選“全國打擊醫美行業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全省法院優秀案例”,撰寫文章先后在《人民司法》《中國青年》《武漢審判》等刊物發表。

在推進審判工作現代化的時代背景下,人工智能與司法審判深度融合已呈不可逆轉之勢。證據審查作為刑事審判核心環節,智能轉型既面臨重大機遇,也需警惕潛在風險。

一、愿景:智慧司法的證據審查新圖景
當前,刑事審判面臨證據形態數字化、案件事實復雜化的新挑戰。人工智能技術的引入,能夠實現從“人找證據”到“證據找人”的轉變。通過深度學習技術整合碎片化數據,運用自然語言處理技術挖掘關鍵信息,借助圖神經網絡技術構建通聯關系圖譜,法官可以穿透迷霧,把握證據全貌。
在證明方法上,人工智能正從形式審查邁向實質輔助。聲紋情感分析、行為動態建模、3D現場還原等技術已在實踐中應用,腦機接口等尖端科技也正從實驗室走向法庭。技術可以突破人類感官局限,將生物特征、時空軌跡、環境參數等作具象表達,實質是將法官經驗判斷轉化為可量化的算法模型,為證據審查裝上“科技慧眼”。
未來,人工智能可在審查之初即標定高風險維度:被告人翻供軌跡、關鍵證人模糊證詞、隱蔽證據沖突點、取證過程合法性等,以概率測算標識風險點,為法庭審理提供參考。
二、挑戰:技術與司法碰撞的深度困境
技術光輝之下暗藏著法理與倫理的激烈碰撞。首先要直面算法黑箱問題。美國COMPAS再犯風險評估系統因被爆存在種族偏見引發爭議,警示我們:技術中立不等于價值中立,算法必須在陽光下運行。刑事審判不是簡單數學運算,需要基于社會常識、生活經驗和人性洞察的價值判斷。
人工智能難以理解“于歡案”中的孝義倫理,也無法權衡“許霆案”中的情理法沖突……冰冷算法觸摸不到案情背后的人性掙扎。當高效工具觸手可及,法官極易囿于“認知吝嗇”心理,過度依賴技術,弱化判斷能力。必須明確的是,無論技術如何發展,法官都必須是案件最終裁決者,這是司法責任制的根本要求。
三、態度:人機共治的司法智慧平衡術
面對科技與司法深度融合,需要建立科學的分級采信標準。可將技術應用分為三類:基礎數據處理技術(如OCR識別、數據去重清洗等)、專業分析評估技術(如心理狀態分析、證據關聯判斷等)和司法核心判斷技術(如主觀故意認定、證明力大小評估等)。對三類技術實行“紅黃綠”清單管理,既為創新留足空間,又為公正筑牢防線。
在制度保障方面,要建立算法備案審查機制,所有司法AI系統必須經專業技術部門認證;強化技術說明義務,要求開發者詳細解釋算法邏輯;完善全程留痕制度,應用區塊鏈存證等技術,確保從數據輸入到結果輸出全程可溯。更重要的是,要提升法官的數字素養,既要善于運用科技工具,又要始終堅守司法初心。
張軍院長強調,“審判工作現代化,最首要、最關鍵的是審判理念現代化”。我們既要避免技術保守論,拒絕進步;也要防止技術萬能論,迷失方向。唯有堅持科技賦能與司法堅守的辯證統一,才能以高站位司法實踐護航高質量發展,在數字時代譜寫更加公正的司法新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