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之經緯即山河之經脈
作者: 梁學東、紀鑫 發布時間:2025-11-23 訪問次數:355

11月22日上午,第四屆長江大保護司法論壇在湖北武漢正式拉開帷幕。
22日下午,三個分論壇在美麗的東湖之濱同步舉行。
在專家學者分論壇上,與會人員圍繞《生態環境法典》編纂與流域法治建設的深度融合展開深入研討。《生態環境法典》的編纂是我國生態文明法治建設的重大里程碑,為破解流域治理碎片化等難題提供了系統性制度保障。
在此背景下,為實現流域協同治理,需要推動治理模式從傳統“分治”向“統合”轉變。通過建立健全跨區域協調機制、完善生態補償制度,實現流域上下游和左右岸的協同共治;同時構建多層次法律責任體系,實現行政處罰、生態修復和民事賠償等責任形式的有機銜接。
與此同時,為確保法律有效落地,與會專家認為應采取“通用規范與特別規范相結合”的立法策略。既要確立流域治理的基本框架,又要為不同流域的特色化治理預留制度空間;通過推進“小切口”立法,強化監測網絡建設和執法協同機制,不斷提升流域治理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生態環境法典》的編纂,將有助于加快構建覆蓋全要素、全過程的流域法治體系,為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編輯: 柯學文 曹波
文章出處: 省法院宣傳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