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情懷與制度理性的兩相融合
——專家學者展望長江新未來


11月22日,以“凝聚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法治合力”為主題的第四屆長江大保護司法論壇在湖北武漢召開。

在聆聽了論壇開幕式上各位嘉賓的致辭后,進入論壇的主旨演講環節。在武漢海事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長江海商法學會會長李群星主持下,來自學界、業界與實務界的5位專家學者圍繞長江大保護的法治思維、法律對策、司法實踐等角度,交流過往經驗,共話未來發展。
一起來聆聽現場的精彩發言吧……

發言題目
《法典編纂視角下的生態環境司法制度建構》
呂忠梅圍繞處于編纂關鍵階段的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中的生態環境司法制度建構作主旨發言,針對目前已經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二審)稿的生態環境司法制度設計,展開理論與實踐分析,提出進一步總結提煉生態環境司法實踐規律,完善法典草案的思考與建議。
呂忠梅指出,生態環境法典編纂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政治決策,也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重大立法任務。2023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啟動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工作,旨在形成一部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引領,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愿、系統規范協調的生態環境法典。在法典編纂過程中,如何總結提煉好生態環境司法規律,把新時代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和生態環境司法實踐的成熟經驗上升為法典規范,是一個具有挑戰性的任務。她強調,面對傳統法律責任難以應對生態環境問題的現實,《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明確要求建立“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對環境的責任”制度,法院、檢察院積極探索形成了綠色司法理念、專業化司法機制,但也存在公益訴訟中的訴訟關系界定、檢察權限劃分,私益訴訟中程序銜接、責任重疊等實踐難題,以及相關制度設計的理論困境。她強調,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在為解決這些問題進行的相關制度設計中,也有一些難題有待解決,需要在大家共同努力下予以妥善解決。

發言題目
《法治化背景下協同江河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的若干問題探討》
鈕新強就貫徹落實國家“江河戰略”以法治化背景下協同江河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的若干問題探討為題,系統梳理我國現行江河保護治理法律法規體系,詳實列舉長江設計集團推進長江黃金水道建設、水電開發建設等工程建設與生態保護協同發展的有關實踐,最后從將生態思想融入流域治理保護規劃設計實施全過程、強化流域水工程統一聯合調度理論與技術探索、加快生態保護重大工程實施及技術研究、積極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探索等四個方面探討了如何著力破解江河生態保護與流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難題。

發言題目
《擔當長江大保護職責使命 深入推進長江航運綠色智慧轉型發展》
劉亮指出,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長江大保護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動長江航運綠色智慧轉型。長航局通過建設綠色航道、打造綠色港口、推廣綠色船舶、優化綠色服務,構建全方位綠色發展體系。同時,加快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以船員旅客、智慧物流等九大要素為重點,以長江信用、長江天眼等九大工程為支撐,以水污染物交付、岸電監管服務等九個系統為配套,統籌構建智慧長江航運生態體系,探索打造長江航運智能體,推進流域共享共治,全面提升綠色智慧發展水平,為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強支撐。

發言題目
《加快推進生態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高質量發展 為服務保障長江大保護貢獻司法力量》
吳兆祥從依法履職盡責以最嚴法治守護生態環境、不斷完善生態環境資源司法規則體系、扎實推進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改革創新提升專業化水平、協同聯動促進系統綜合治理等五個方面,介紹了近年來長江流域人民法院在貫徹實施《長江保護法》,落實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統籌推進長江流域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績。發言中,吳兆祥還肯定了湖北法院在搭建理論與實踐交流平臺、推進長江流域一體化保護中的突出貢獻。

發言題目
《水和流域綜合管理》
呂克拉夫里森認為,歐盟《水框架指令》所形成的治理模式對流域生態保護具有參考意義。該指令在2000年通過,核心理念是要打破行政區劃界限,以“流域管理”為基礎,構建覆蓋全類型水體的統一保護框架,指令倡導的跨境協調機制與成員國內部協同模式為跨界流域治理提供了借鑒。他指出,《水框架指令》及歐盟相關水法秉持“預防優先與影響最小化”原則,各成員國在司法適用過程中對相關條款的異議可由歐洲聯盟法院做出具有約束力的解釋。盡管《水框架指令》的推行進一步推動了歐盟水環境質量的改善,但目前農業污染、城市擴張、氣候變化對水生態系統帶來的挑戰仍然存在,歐盟的水環境保護和流域綜合管理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